合同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

慈溪法律咨询 2025-04-12
法律分析:
(1)重大误解是指当事人因对合同内容等出现错误认识,导致行为后果与自身意思不符且造成较大损失,此时可请求撤销合同。例如在交易中对商品质量、数量等存在错误认知。

(2)显失公平指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或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况,使合同成立时明显不公平,受损害方有撤销权。比如趁人之危签订不合理的交易合同。

(3)欺诈包括一方欺诈和第三人欺诈。一方欺诈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受欺诈方可以撤销;第三人实施欺诈,对方知晓或应知晓时,受欺诈方也能撤销。

(4)胁迫是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

提醒:合同撤销权需在法定期限内行使,不同情形的撤销权行使期限可能不同,建议在遇到相关情况时及时咨询,分析具体案情以确定可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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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遭遇重大误解情况,当事人应尽快收集能证明自己错误认识及因此造成较大损失的证据,如交易记录、沟通凭证等,及时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
(二)遇到显失公平的合同,受损害方要保留对方利用自身危困状态或缺乏判断能力的相关证据,例如对方在自己急需资金时趁人之危的聊天记录,然后向法院提出撤销请求。
(三)若被欺诈订立合同,受欺诈方需收集欺诈行为的证据,像虚假宣传资料、不实承诺的录音等,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对于第三人欺诈,要证明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
(四)面对胁迫订立的合同,受胁迫方应第一时间报警,留存报警记录,同时收集胁迫行为的证据,如威胁短信等,向法院请求撤销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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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误解:要是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理解错了,导致行为结果和自己想法不一样,还损失挺大,就能申请撤销合同。

2.显失公平:要是一方趁着对方困难、没判断力等情况,让合同签立时明显不公平,受损方可以要求撤销。

3.欺诈:一方用欺骗手段让对方违背意愿签合同,或者第三人欺诈,对方知情,受欺诈方都能撤销合同。

4.胁迫:一方或第三人用威胁手段,让对方违背意愿签合同,受胁迫方有权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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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合同撤销权情形包括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符合这些情形的当事人可请求撤销合同。
法律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重大误解是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有错误认识,导致行为后果与自身意思不符且损失较大时可撤销;显失公平是一方利用对方不利情形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受损害方可撤销;欺诈分一方欺诈和第三人欺诈且对方知情两种情况,受欺诈方均能撤销合同;胁迫指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让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受胁迫方有权撤销。当您在合同签订中遇到这些情况,不清楚是否符合撤销条件或者不知如何行使撤销权时,可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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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撤销权赋予了当事人在特定情形下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这几种情形均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或合同权利义务严重失衡的体现。当出现这些情形时,合同的订立违背了公平、自愿等基本原则,法律允许受损害方撤销合同,以保障交易的公平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若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当事人应及时收集能证明自己错误认识及造成较大损失的证据,尽快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
2.遇到显失公平情况,受损害方需留存对方利用自身危困或缺乏判断能力的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行使撤销权。
3.遭遇欺诈或胁迫,受欺诈、胁迫方要留存好相关欺诈、胁迫的证据,第一时间寻求法律帮助来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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